淘宝网商品评价、销量特殊计算逻辑说明

作者:易讯网站建设  浏览量:5224  发布时间:2016-09-21 10:00:22  淘宝网,技术,买卖,手机,账号
(一)价格在1元以下支付的订单情况:销量正常累计;若买家账号绑定有效手机,买卖双方评价正常累计,若买家账号未绑定有效手机,该类订单的卖家端评价至多累计250笔,买家端评价正常累计。
(二)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销量不累计,评价删除、不累计或不开放:
    1、单件商品的支付价格低于一口价3折且支付金额低于5元的订单:销量、评价均不累计。
    2、由淘宝技术排查认定为异常订单的:销量不累计、评价删除。
    3、特定类目下以低于指定价格支付的订单:销量不累计,评价入口不开放。
(三)符合以下任一情形的商品,近30天内全部或部分销量删除不累计:
    1、商品中含有低于1元SKU(库存量):修改任一SKU价格、删除低于1元SKU或新增SKU后,任一SKU价格为5元及以上,则以1元以下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。
    2、商品历史成交记录中含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,一旦新增5元及以上价格支付的订单,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。
    3、任何商品调整类目(淘宝官方类目或调整至相似类目的情形调整除外):
         1)转入或转出特定的一级类目,则该商品近30天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;
         2)其余调整一级类目的,则以1元以下价格支付的订单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;
         3)从“个性定制/设计服务/DIY > 其它定制”末级类目调整到其余类目或从其余类目调整至“个性定制/设计服务/DIY > 其它定制”末级类目,则该商品近30天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。
    4、修改商品某SKU价格时,修改后的价格若超过近30天该SKU最低订单支付价格(该价格≥10元的除外)的10倍,该SKU对应近30天销量全部删除不累计。
    
上述第一、二项的情形同时发生的,以第二项执行;上述第三项的情形同时发生的,则都执行。

淘宝网修定日期:2016年9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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